近日,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李楼法庭利用周末时间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获得当事人点赞认可。
案情回顾
原告张某受被告王某雇佣,被安排至洛龙区某工厂改造工程做杂工时,不慎被钉子击中左眼,致左眼球破裂伤,经鉴定构成七级伤残。因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其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40余万元。
倾情调解 当庭履行
受理案件后,为了尽快让原告拿到赔偿款,承办法官李雪决定利用周末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及诉讼委托代理人到庭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采用“背对背”的调解策略,分别与原、被告沟通交流。一方面,法官结合原告受伤情况、伤残等级,向被告释明相关法律规定,详细分析其在这起纠纷中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法官耐心倾听原告诉求,通过分析其在工作中存在的过失对此次事故的影响,引导原告理性看待赔偿预期,让其明白调解履行的及时性优势。
经过一上午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当场履行完毕。看到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原告和家人激动不已,紧紧握住法官的手连连道谢:“原本以为要来回跑好多趟、花好长时间,没想到法官放弃休息时间帮我们家解决了大难题,真的太感谢您了李法官!”
法院调解有力度,司法为民有温度。此次周末时间调解,通过灵活安排办案时间,最大限度满足了当事人的诉讼需求,既提高了办案效率,又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洛龙法院将继续以实际行动践行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理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洛龙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胡小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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