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2日凌晨1时许,青岛海警局黄岛第一工作站接到报警称,有可疑人员搭乘白色船舶在海洋牧场附近海域进行非法捕捞活动。执法员立即赴该海域进行核查,到达现场后,执法员当场抓获两名嫌疑人并查处一整套完整的潜水电鱼作业装置、渔获物3.1公斤。经询问调查,两名嫌疑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仅仅相隔27小时,黄岛第一工作站又接到举报称,有快艇从青岛市施沟码头出海利用防鲨棒电鱼,执法员经过连夜蹲守最终于2025年6月24日许在施沟码头查获正在卸货的嫌疑船舶,现场抓获两名嫌疑人,查获防鲨棒一根、黄鱼、黑头鱼、鸦片鱼等渔获物共计100余公斤,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青岛海警局提醒您,电鱼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一种捕捞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半岛全媒体首席记者 孙桂东 通讯员 宋强 马瑞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