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款第2天就被银行要求提前结清!今天我一位银行朋友已经被无语死了,如果你将来要贷款,千万不要犯同样的错误。
先和大家说一下背景
比如咱现在到银行做个经营贷款或者装修贷款,有一样材料,那必须是要提供的,就是贷款用途证明。
如果是经营贷款的话,是购销合同,装修贷款的话一般就是装修合同,内容包含你向对方买的东西啊,金额啊,以及对方的公司收款账户等等。
当你的贷款批下来之后,银行就会直接把贷款打入对方的账户,来达到专款专用的目的。
当然,在实际操作中呢,99%的人肯定是要把钱握在自己手上的嘛~~
就比如说我朋友的这个客户啊,他是做工程的,好几家分包的人都堵到他办公室要钱了,然后他在放款的第2天,就急急忙忙的把贷款全部转到了自己的还款卡上。。。
这样以来,银行也只能公事公办,要求他立即还掉这笔贷款。客户呢,也只能再另外找其他的银行重新申请贷款,你说这得耽误多少事情啊?
如何有效规避
其实,这个问题是很容易规避的,我举两个例子吧:
第一呢,只要你的父母或者子女没有当这笔贷款的共同还款人,就可以直接把钱转到他们的地方,
第二呢,通过一些本身和你有来往记录的朋友、生意伙伴,用他们的账户分多笔拨天的转到你自己的账户。
注意呢,这张卡也不要是贷款银行的银行卡。这就叫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专业的事儿呢,就问专业的人。